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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地就医不用跑,长治市妇幼保健院直接备案登记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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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地就医不用跑,

直接备案登记!








   政策宣讲

根据长治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《关于在三级甲等医院开展异地就医直接备案登记的通知(试行)》(长医险函﹝2020﹞10号文件精神,从2020年4月1日起,长治市妇幼院开展异地就医患者直接备案工作。在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就诊,因病情需转统筹区外医院治疗的参保患者,无需再到市医保中心进行备案登记,直接在该院医保办进行备案登记即可。


01

办理范围

Law


因病情需要或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所限不能诊治,需转统筹区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。



02

登记备案所需资料

Law


①《社会保障卡》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②《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、转院就医登记备案表》一式2份(患者留存一份作为手工报销凭证、医保办留存一份备查)。


03

办理流程

Law

04

注意事项

Law


1.恶性肿瘤因病情需要放化疗的,备案时间可适当延期至六个月。

2. 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无法办理。